掌灯判官 第29节(1 / 2)
第二幅画面,这条黑狗咬死了一只鸡,吃了。
这也算罪过?
第三幅画面,这条黑狗咬死了一只小狗,吃了,骨头都吃的干干净净……
接下来的画面一一闪现,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,直到这黑狗长到了壮年时期,终于有一幅画面吸引了徐志穹注意力。
他咬死了一个人,看衣着应该是个婢女。
撕咬间,婢女一直在挣扎,可至始至终没有人来救她。
等把婢女活活咬死,黑狗开始啃食婢女的尸体。
徐志穹知道了罪业的主要来源,这黑狗吃过人!
画面到此结束,又一幅画面出现,黑狗正在吞噬一名老人的尸体,看衣着是个乞丐,看乞丐身上的伤痕,也是被黑狗咬死的。
它伤了不止一条人命。
接下来的画面大同小异,这条黑狗先后吃了四个人。
最后三幅画面非常特别,第一幅画面,黑狗正在撕咬一对乞丐,被一个男人踹了几脚,这个男人正是徐志穹。
第二幅画面,黑狗上前撕咬一名男子,被男子一拳打翻在地,这名男子徐志穹认识,是“张夫人”的家仆吕三,吕三有九品修为,对付一条狗不在话下。
第三幅画面,这条狗又去撕咬那对乞丐,被徐志穹打死了。
呈现完了最后一幕,铜镜恢复了正常。
“黑狗”跪在地上,拼了命的给女推官磕头:“推官大人,且容我一言!”
女推官一愣:“你怎么知道我是推官?”
“黑狗”道:“阴司知道我不是大恶之徒,投胎之前容我留下了前生的记忆,我来过罚恶司,推官也是见过的,大人,我真是冤枉,我此生是个畜生,所犯下的种种罪业,一来是受天性驱使,二来是受了主人家的指使!”
徐志穹冷笑道:“说这些还有什么用?”
女推官道:“还是有些用处的,嗜血是猛兽的天性,就像深山里的老虎,无论吃了其他野兽,还是吃了人,都不算罪过。”
徐志穹愕然道:“这是什么道理?吃人的老虎还没罪?”
女推官道:“别用凡间的律法和我理论,那是皇帝家的律法,判官裁决,遵循的是天理。”
生杀裁决,全凭善恶天理。
这是道长说过的话,也是判官的工作准则。
准则必须要熟练掌握,徐志穹诚心向推官请教:“有没有天理的条文,可否借卑职一阅。”
“条文?”推官愕然,反问道:“谁领你入的品?”
徐志穹不敢提起道长,推官见徐志穹不愿回答,也没有追问:“如果连天理都分辨不出来,却还当什么判官?”
分辨?
难道说天理并没有条文,全凭判官自行判断?
可按照徐志穹的判断,畜生杀人就是罪业。
徐志穹无法理解,女推官又道:“你若是不信,且到深山里蹲上个十年八载,看看吃人的老虎会不会增加罪业!”
差点忘了,黑狗有罪业,三寸多长,就在手里攥着。
罪业,遵循某种客观规律在头上生长,是客观存在的事物,也是判官裁决的重要依据。
判官的判决不是主观的,是客观的,只是徐志穹还没弄清楚其中的规则。
还是那个问题,罪业到底从何而来?
徐志穹思忖良久,摇摇头道:“畜生杀人不是罪业,为何人杀人就是罪业?人还不如畜生?”
推官道:“人有灵智,自与畜生不同,而且要看为何杀人,滥杀无辜自然是重罪,替天行道,杀贼除害,非但不是罪业,还是功绩,要去赏善司领赏!”
赏善司又是什么地方?
趁着徐志穹还在懵逼中,那“黑狗”抓紧机会为自己申辩,指着徐志穹道:“这人什么都不懂,您可千万别听他一面之词,我当时被天性所困,又受了主人家的胁迫,犯下的罪业都不是我本意!”
女推官看着黑狗:“你本魂是个人,而且还留着记忆,就算投胎成了畜生,灵智也是有的,一共吃了四个人,都是受人胁迫?”
“黑狗”道:“我没有灵智了,我变了狗之后,虽然还有人的记忆,但只能按着狗的天性活着,狗爱吃肉,我也克制不住,况且我要是不吃人,主人往死里打我,蝼蚁尚且偷生,我所作所为都是迫于无奈!”
什么情况,这黑狗要翻案?单凭几句话就想翻案?
他狡辩的依据只有两个:
一是他变成了狗,失去了人的天性,行为不受控制。
二是他所做的一切,都是受了主人的胁迫。
总之他犯下的罪过,都不是出于本意。
这件事好像不难验证。
徐志穹看了看孽镜台:“是不是出自他本意,拿镜子一照就知道。”
女推官摇头道:“孽镜台只能照出罪业,照不出前因后果。”
“黑狗”赶紧喊冤:“大人,我委实冤枉,我固然有错,
↑返回顶部↑